尾酒,苏秣扫了一圈也没能发现秦云,高脚杯在手里摇摇晃晃好几圈,没能使那七彩的颜色融合到一起。
苏秣抿了一口,甜的,酒精浓度不高,他眯长眼,生人勿近的冷气场,外加一套保守的精英西装服,只会让人想把西装狠狠撕碎,然后来一场不可描述。
拜倒在西装裤下的骚0也有,看着气质起码是个禁欲系的高冷帅哥,如果能来一场……酣畅淋漓的性,可不得醉生梦死,不知今夕何夕。
林夕好不容易鼓起了怂胆,靠近了苏秣,“先,先生,要喝一杯吗?”他磕磕碰碰举起手上的酒杯。刚刚玩游戏输了,和这个人喝一杯是大冒险,如果不完成任务会有惩罚,当众脱衣跳热舞。
在跳热舞和喝酒之间,林夕选择了喝酒。只是喝一杯,肯定不会被拒绝。
苏秣瞥见了人海中匆匆而过的秦云,手里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成了摆设,带一杯鸡尾酒穿过茫茫人海,没有这个闲心。
他冷看了林夕一眼,淡漠道:“拿着。”手里面的鸡尾酒顺势给了身前的小男生。
林夕欲哭无泪,什么人啊,不喝就算了,为什么还要多给他一杯酒,他酒品不好啊!
当苏秣穿过拥挤的人流海,秦云已经不见了身影。
第6章 野玫瑰6.0
【000,帮我查一下秦云先生现在在哪里。】
立体3d投影立刻到了苏秣的脑海里,男厕所水槽间里被一个小男孩死死纠缠着。
看来秦云先生这种野性男人,很受小男生喜欢,当然……喜欢可以,动手动脚不可以,苏秣不喜欢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碰。
如果你有一件无价的珠宝,自己没舍得佩戴就被别人抢先了怎么办,秦云是他的。
所以,他会向那件无价珠宝宣誓主导权。
死拖着秦云的男生叫宋轶,父母都是高官,典型的官二代。同时他还是秦云先生维持了三年的初恋。
罪犯先生杀过很多人,他们都死的不无辜,只有宋轶……罪犯谁都不嫉妒,唯独嫉妒这个人,他占用了秦云先生三年时光。
在他暗恋秦云先生那么久的时光里,这个人抢先一步,成为男人心中永恒的白月光。
罪犯先生杀了宋轶,嫉妒会使人面目可憎。罪犯想这肯定是他被秦云先生一枪爆头的最主要原因。
只有苏秣知道,不是。
秦云是个是非观很强的人,不管什么样的罪犯,在他眼里都只是罪犯,是社会底层的渣滓,都该死。
和宋轶无关也有关。
如果不是秦云先生太温柔,不至于被宋轶拖着走,罪犯先生也不会选择杀了宋轶。
不仅仅因为嫉妒,他不喜欢看秦云为别人违背原则。
宋家这位小公子,只有他想要的,没有他得不到的,在一次绑架案中他被当时的特工头子给救了,这位特工头子凭借出色的外貌,还有宋轶梦想中英雄救美的桥段,被人小公子喜欢上了。
秦云不喜欢男人没关系,宋轶本人喜欢就好。秦云不喜欢他也没关系,宋小公子只有想要的,没有得不到的。
哪怕喜欢男人,也被爱子如命那对父母同意认可。
喜欢的人不喜欢没关系,用手段也给你绑回来,宋轶相信日久生情,一年不行,那就三年、五年、六年,这么长时间,养条狗也该有感情了。
在那对高官父母特殊手段,以及宋轶的以死相逼的一哭二闹三上吊,秦云同意了。
“只是陪陪他,他还是个孩子。”
秦云不爱宋轶,对这位小公子所作所为也履行到了